“网络遗产”应获合法身份受保护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4-12-16 12:01) 点击:193 |
“网络遗产”应获合法身份受保护 身处网络信息时代,各种各样的网络虚拟物品层出不穷,令人目不暇接。而且,随着网络的普及化,许多人都拥有多个虚拟物品,且具有不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。近些年来,时有对虚拟财产继承纠纷的报道,有的案例甚至走上司法诉讼之路,而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,亦缺少案例参考,裁决的结果则不尽相同。虚拟物品的种类很多,适用于各个领域。诸如邮箱、QQ、微博等数字账号,主要是社交和工作方面的沟通工具,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社交网络,其用户黏结性非常强,更换的代价很大,在前几年的“3Q大战”中就充分暴露出来,绝大多数人宁可换掉安全软件,也不愿放弃 QQ。 目前社会共识较大的是第三方支付账户里的财产,只是现实财产的虚拟化罢了。因其都是跟线下银行账户捆绑,需要用合法身份手续开通办理,且均有明细的流水记录,容易追根溯源,维权相对方便些。至于虚拟币、游戏道具等,则是玩家耗费大量真金白银和时间精力换来的,跟辛苦工作换取报酬的意义一样,都具有相应的社会价值,理应受到合法保护。事实上,这些虚拟财产的实际价值已经受到网络社会的公认,不仅可以在网络上流通使用,还可以通过线下交易兑换。而由于盗号、游戏公司跑路引发的虚拟财产丢失,均给网友造成现实的经济损失,则也屡见不鲜了,显然需要弥补这一法律漏洞,将其纳入法律保护范畴之内。目前对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和继承方面的分歧,主要还是因为社会认知和法律的滞后,没有跟上网络信息的快速发展。因此,需要考虑网络信息的普及率,公众对网络的依赖程度,加快修订完善相关法律,给予网络虚拟财产合法身份和地位,将“网络遗产”纳入法律保护,公民可以依法继承相关 “网络遗产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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